市委辦【2009】10號
(2009年5月1日)
為了進一步落實中央關于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戰略部署,鼓勵并幫助工業企業應對金融危機,實現“拓市場、促投資、保增長”的工作目標,推進我市工業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杭州市委、市政府決定,今年從工業資金總盤中整合1.5億元,用于支持杭州市工業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增強市場競爭能力。并就支持幫助工業企業應對金融危機開拓市場,提出如下意見。
一、鼓勵展會促銷
(一)鼓勵企業赴境外參展促銷。對企業參加由杭州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或確認的,由國家、省主辦或承辦的境外展會,展位費全額補貼;展會所需的整體廣告宣傳、公共布展及境外展品的集中運輸等公共費用,由市財政給予補貼。對企業自行參加的其他境外展會,給予展位費70%的補貼。
(二)支持外貿企業參加國內展銷。對參加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在國內舉辦的重要出口商品交易會的杭州市級及以上出口名牌企業、市外貿進出口百強企業和外貿創新型百佳企業,給予展位費70%的補貼,其他企業給予展位費50%的補貼。對企業參加由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擴大內需、消化庫存、緩解資金壓力的外貿產品展銷會的,展位費給予全額補貼。對杭州市級及以上出口名牌企業參加省、部有關部門組織的國內展覽會的,其參展的特裝費用,經政府審核,給予50%的補貼。
(三)降低企業參展成本。對企業參加由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或認可的省內外品牌展會的,給予展位費50%以上的補貼,并在展品運輸費、品牌與形象宣傳費等方面給予一定的補貼。
(四)積極舉辦展銷活動。每年由杭州市政府舉辦兩場名優特杭產品大型展銷會;引導各區、縣(市)開展杭產品系列展銷活動;吸引并支持省內外知名會展企業來杭主辦或承辦各類大型展銷會、博覽會,以擴大杭產品品牌影響力,提高市場占有率。
(五)加強地區間產業合作與交流。每年組織企業赴杭州都市經濟圈城市舉辦杭產品展銷會或參加當地舉辦的各類展銷活動。對杭州都市經濟圈內的企業參加在杭舉辦的各類展銷會、博覽會的,優先安排展位,并給予適當的展位費補貼。
二、推動外貿促銷
(一)降低企業海外市場風險。加大對自營出口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項目的扶持力度,對每家投保企業給予保險費50%補貼。
(二)穩定外貿出口業務。及時兌現出口退稅政策,改善出口企業融資擔保條件。對超全市外貿出口年度目標 任務的區、縣(市)給予適當獎勵。
三、提高產品競爭力
(一)支持企業注冊國際商標。對中小企業進行國際商標注冊的,給予注冊費50%的補貼。對年出口額在1500萬美元以上的出口企業,其境外注冊商標逐國(地區)注冊的,給予每家企業1.5萬元的資助;按馬德里協定注冊手續辦理多國(地區)注冊、且一次性在5個以上國家(地區)注冊的,給予每家企業2萬元的資助。
(二)鼓勵企業加快相關資格認證。對取得能顯著提高國內外市場競爭力的CE、UL、GS、TUV等產品認證的企業,給予每項不超過2萬元的資助;對取得生產資質管理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強制性產品認證(3C認證)的企業,給予每項不超過2萬元的資助;對食品生產企業取得HAC-CP認證的,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資助。同一企業取得多項多張認證證書的,資助額度累計最高不超過5萬元。
對出口企業開展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GB/T28000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生態紡織品綠色認證,軟件出口企業和各類產品認證并取得認證證書的,對每類認證費及相關費用給予40%的補貼,累計最高不超過7萬元。
四、專業市場促銷
(一)支持組建產業銷售聯盟。支持企業在海內外開設杭產品營銷辦事處或產業銷售聯盟,鼓勵同行、跨行業企業通過組合營銷、換購等多種形式形成營銷合作,鞏固發展國內外市場營銷網絡。
(二)鼓勵開設杭產品專賣場。對企業開設杭產品專賣店(專業市場)的,按其經營規模與銷售業績給予一定的資助。
(三)充分發揮我市各類專業市場優勢。鼓勵企業加強專業市場的合作,利用市場信息、市場營銷渠道、市場經營人才擴大產品覆蓋面。對為擴大杭產品銷售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市場給予一定的獎勵。
五、行業聯合促銷
(一)推進“名品進名店”工程。鼓勵在杭大型市場積極接納名優特杭產品進場銷售、開設專柜,或利用商場的附屬樓宇、廣場等開展直銷活動,對銷售業績突出的商場給予一定的獎勵。
(二)積極開展工業旅游。發揮杭州旅游優勢,引導中外旅客游覽考察杭產品展示交易中心、工業產品展覽館和特色工業企業,擴大杭產品影響力,促進銷售。
六、拓展市場促銷
(一)加快拓展農村市場。鼓勵企業將銷售網點從中心城市向中小城鎮延伸,鼓勵更多的企業參加國家和省有關家電下鄉、汽車下鄉、農機下鄉等競標活動。對銷售業績與稅收貢獻突出的中標企業予以獎勵。
(二)加大對杭產家電的補貼力度。結合杭州市民消費券的發放使用,適時調整擴充對杭產家電產品的銷售補貼范圍,對使用消費券購買指定杭產家電的,按消費券面值給予5%—13%的財政補貼。
(三)開展“杭產家電進社區”活動。結合品牌宣傳,組織杭產家電企業進社區,開展產品直銷和免費保養、免費咨詢和免費維修等親民便民活動。
(四)鼓勵家電以舊換新。鼓勵企業通過折價回購舊家電、銷售新家電等形式引導市民及時進行家電更新。
七、電子商務促銷
(一)推進電子商務進企業。每年支持50家企業建立獨立電子商務平臺;落實“三三制”財政政策推動1萬家企業利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
(二)支持企業發展虛擬經營。鼓勵并引導家電、服裝、食品、家居、家紡、工藝、汽車配件等傳統優勢企業積極發展虛擬經營,開設網上品牌商城、網上展會、進入網上專業市場,降低企業營銷成本。鼓勵企業發揮營銷網絡優勢,吸納中小企業進入其營銷鏈,實現資源共享。對虛擬經營業績突出的企業給予一定的獎勵。
八、優先采購促銷
(一)落實“同等優先”政策。對我市企業列入國家、省政府采購清單(目錄)的節能環保、自主創新產品,在采購招標中應優先考慮。由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工程項目,以及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的重大裝備和產品的項目,項目單位應優先采購名優特杭產品。
(二)提高本地產品配套程序。鼓勵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我市中小企業配套產品。支持企業通過與在杭設計院、相關企業的合資合作,組建成套設備公司,提高產品成套率。
九、積極培養人才
分層次、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企業管理人員市場營銷培訓;定期選派企業從事市場開拓人員參加國家和省、市舉辦的培訓班,提高市場開拓與營銷能力。對相關培訓費用給予適當減免或補貼。
十、開展社會協作
(一)加大杭產品的宣傳力度。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路牌、車載平臺等各類媒體,開展杭產品品牌宣傳。市屬新聞媒體要采用多種形式,為企業開拓市場提供支持。
(二)發揮市場中介組織作用。充分發揮我市進出口商會、企業家協會、市場營銷協會等各行業協會或商會等組織的作用,對其為杭州企業拓展市場、推介杭產品等活動給予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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